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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楼市新政调控
2010年4月14日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加强市场监管。
为了便于表述,区分于2009年12月14日出台的“国四条”,这四项政策措施被称之为“新国四条”。“新国四条”中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2010年4月17日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011年1月26日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6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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