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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后买房要注意什么?购房八大提示供参考

作者:搜狐理财整理
2011年04月02日06:33

  提供虚假材料购房

  情况:伪造社会保险缴纳、纳税、户籍、婚姻证明等方式购房。

  案例:岑先生是外地人,在南宁市打工多年,刚攒够买一套房的资金,南宁市正好下发了限购令。由于经常跳槽,岑先生无法出具社会保险缴纳或纳税等证明材料,于是有朋友给他出主意:“只要舍得花钱,这些东西都可以搞得到的(指造假)。”

  提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其所购房屋的房屋登记手续。而且,伪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纳税证明以及婚姻、户籍证明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先签合同待限购期满再过户

  情况:购房人采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待住房限购期满后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案例:在限购令刚下发之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某楼盘为了促销,给那些已有数套房、不符合购房条件的来访者出招:可以先签订合同,等明年3月1日限购令过后再办理备案。有业内人士将其称为“损招”,因为如果开发商再将此房卖给其他人,购房者一点办法也没有,白白损失首付款的利息;或者开发商单方面提高售价,购房者只有忍气吞声地接受。因为没有在房产部门备案,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提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办理房屋登记,可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不及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一旦遇到不诚信的售房人,在收取购房款后将房屋再次出售或抵押,购房人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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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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