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合同条款为王
一切都要落在纸上
房地产中介这个市场是从上世纪90年代兴盛起来的,起初信义、太平洋是最早进入上海市场,一些外资背景的中介企业引入了很多很好的经营理念。1990年代初这个行业的部分第一批销售、中层干部开始自己开公司创业。中介发展最快的阶段是从2000年开始,买卖交易量比较大,而且中介的佣金比例较高,上家3%,下家1%。
随着行业发展,政府出台了规定将上下家佣金比例规定在1%,也同时规范收取佣金的时间、方式和收取条件。周乐多认为,这个行业中如果只是买卖合同签完就收取全额佣金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政府部门的规定,从本质上说中介没有完成所应履行的全部职责。
有些不规范的小中介,经纪人执照是借来的,员工缺乏培训,甚至老板、业务员、兼法务、兼财务就是一个人。而大的中介公司的职责部门更细化,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一旦成交意向确定,法务部门介入,从签意向金、签定金、签合同、办交易、办贷款的操作流程相对更规范一些。
而且相对直营店而言,很多品牌的加盟店管理比较松散,加盟店向品牌公司缴纳一些加盟费,公司对加盟店提供一定的品牌支持、门店装修、店招等等,对经营管理、法律事务的介入相对很少。这样容易出现很多中介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