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用卡在自己手上,并没使用,手机短信却出现信用卡在某处有巨额消费的提醒。对这种情况,只要查看一下短信来源是不是来自发卡银行,就可以判定是否是骗局。若短信来源是发卡银行,那问题就严重了。持有广发信用卡的小伙子小俊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发现自己的信
用卡被人复制后使用。今年3月,小俊因手头拮据,通过网上信息联系了专做信用卡套现生意的小包。小包约小俊到他住处,利用POS机刷卡来帮助套现9500元,小俊答应事成后给小包100元手续费。但小包在操作过程中却称POS机意外发生故障了,套现并没有成功。当晚8点,小俊收到了广发银行发来的一条手机短信,提醒他信用卡消费9696元。小俊大吃一惊,赶紧打电话向广发银行询问,银行确认存在这笔消费。
第二天一早,小俊报了警,并带着民警找到了小包。小包承认了他在小俊信用卡上做手脚的事实。小包称,他通过QQ认识了一个叫“阿东”的人,“阿东”告诉他,只要知道一张信用卡的卡号与密码,就可以将那张信用卡进行复制,并让他有机会拉一些“生意”去做,获利二人对分。他见小俊上门来要求套现,就盘算着让“阿东”复制小俊的信用卡。
小包在帮小俊刷卡套现时,偷偷记下小俊信用卡号码,并得知小俊的信用卡没设置消费密码,然后待小俊一离去就迅速通过QQ联系上“阿东”。“阿东”表示,信用卡没有消费密码,复制使用就更方便了。小包按“阿东”的要求,将自己的一张农业银行信用卡的卡号提供给“阿东”,用作复制小俊信用卡的载体,不一会“阿东”就在QQ上通知小包“大功告成”。
小包随即拿自己的这张农业银行信用卡,到一家烟酒店里去刷卡消费。其实,这张农业银行信用卡上已经记载着小俊那张广发银行卡的信息,消费是以小俊的名义进行的。由此,小包通过小俊的信用卡透支9696元购买了烟酒。然后,小包立即转手将这些烟酒卖掉,得现金8000多元后按约定交给“阿东”4000元。但当那天民警找上门后,小包再想联系“阿东”,却找不到了。
7月16日下午,海曙区法院依法公开审判小包信用卡诈骗犯罪一案。小包被确认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获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