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俊杰 田米 通讯员 戴杰超
本报讯 凭借着3台POS机“非法套现”,一年多来,他们赚取了超过10万元的手续费。前日上午,在南安溪美一民房内,南安警方将南安美林人黄某国一家抓获,当场缴获了3台POS机、百余张银行卡和数万元现金。
目前,黄某国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处贴小广告民房内“套现”
近日来,在南安市区一些公园、路边的电线杆上,出现了一批“名片式”的小广告。在这些小广告中,有人声称,一个叫“信用卡资金服务中心”的地方,可以提供“信用卡刷卡取现,信用卡托管、代办,信用卡代还款”等多项服务,还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
一位好奇的市民拨打了该号码,与“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黄某国取得联系后发现:黄某国住在南安溪美一民房里,放在房里的3台POS机,可以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于是,这位市民便向南安警方报了案。
前日上午11时许,南安市经侦大队的民警在这处民房内,将黄某国一家抓获。随后,民警找到了这3台POS机及百余张信用卡、数万元现金。另外,民警还发现了数本账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信用卡套现、代还款及借账的信息。
凭借3台POS机
一年获利超10万
和黄某国一起被带走的,还有他的妻子和长子。在审讯中,黄某国交代了从事信用卡套现等非法行为的事实。但他的家人是否有参与,警方仍在调查中。
黄某国今年45岁,南安美林人。他交代说,之前他曾在南安市区开过商店,但生意很一般。由于两个孩子正在上学,手头较紧,因此想“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致富”。去年年初,他听说通过“信用卡套现”可以赚取手续费后,便租来南安某通讯器材店及某摩托车销售公司的两台POS机,并用自己的一张营业执照申办了一台POS机。之后,他又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及散发、张贴各种小广告的方式招徕顾客。每次为他人刷卡套现后,他都要按刷卡金额的0.8%~1.2%收取“手续费”。另外,他还给全家人先后办30余张信用卡,套现后用于放高利贷、买“六合彩”等。短短一年间,黄某国借此获利超过10万元。
涉嫌两项罪名
嫌犯已被刑拘
目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黄某国已被南安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安经侦大队戴风华副教导员称,黄某国之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主要是由于他非法套现的涉案金额巨大,并借此牟利。另外,他在没有进行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POS机从事信用卡刷卡套现,这一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