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手上有存款回执和该银行卡。记者 曹景荣 摄
本来要“无卡存款” 谁知把钱存到柜员机内别人落下的银行卡上
追钱死结
银行:想要知道卡主姓名,让公安部门开调查证明来。
公安部门:没法立案怎么给你开证明?
法院:你都不知道要告谁,我怎么立案?
在柜员机上“无卡无折”存钱,谁知前面取钱的人忘了取卡,忙乱中,自己的钱存到了别人账上。
银行说,卡主资料受保护,要找到公检法开出调查文件,否则,爱莫能助。
派出所说,不是刑案,不能立案,不能开调查证明。
法院说,没有明确被告,我怎么管?
这存错钱的人,该怎么办?
●文/记者徐静
怎么就这么巧?如果林先生带着储蓄卡,如果前面取钱的人没将银行卡忘在自动柜员机里,如果林先生发现有问题再顺势将存入的钱取出,就没有后面的麻烦事了。但没有“如果”,于是,林先生就亲手将8900元钱存到了陌生人的账号里。这只是麻烦的开始,后面发生的一连串事情,使追款问题陷入了死结。
2月2日13时40分左右,在海珠中路工作的林先生接到朋友的电话,需要立刻汇款9840元。由于一时身上没带储蓄卡,林先生决定尝试一下“无卡存款”。
林先生来到中山六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的自动柜员机前,排在前面的是个年轻小伙子,13时42分许,小伙子取款成功,匆匆走掉了。
林先生拿出8900元人民币,在柜员机显示屏上顺势按下存款键,将钱币全部放入纸币存放口,存款成功,取回回单。就在此时,他看见“系统出现错误”的提示,一张银行卡从自动柜员机内缓缓而出。此时,林先生恍然大悟,自己的8900元到了别人的账号上。他当即报警,110随后赶到。
林先生找到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荔湾支行营业部总经理郑宇辉告诉林先生,按照规定,银行无权随意调阅客户的个人资料,这意味着银行不但不能帮助他找回存款,甚至不能提供持卡者的个人资料。
郑宇辉表示,如果有权机关(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出具调查通知书,银行就可以调阅客户资料,甚至冻结该账户也未尝不可。但没有调查通知书,则万万不能调阅客户资料。
随后,林先生向诗书街派出所求助,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此事并未涉及刑事犯罪,不能立案,也无法开具调查说明书。派出所甚至连寻找持卡人的权利都没有。一位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这事派出所帮不上什么忙。
林先生也曾向法院求助,因没有明确的被告,也是无法立案。至此,林先生的追款行为,似乎陷入了一个死结。
两大肄问
疑问1:
摄像头有无证明力?
针对这个问题,郑宇辉介绍,自动柜员机附近有摄像头,但并不能直接看到客户存钱的情况和数量。即使能够看到,也只能证明林先生确实是在自动柜员机上存款,无法证明林先生和持卡者的关系,银行也不可能做出划扣这笔存款的行为。
疑问2:
误存的款项安全吗?
据介绍,如果持卡人持有存折,照样可以存款取款。但一般情况是,如果丢失银行卡,持卡人基本上会选择挂失,挂失7天后就可以办理新卡,随后可以自由使用这个账户。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银行不采取特别措施(比如,冻结账户),持卡人可以照常使用林先生误存的8900元,与使用自己的钱并无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