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可能是兜底人?
对于融资方的时点兑付风险,信托公司尚可以以发新信托的方式为其续期。然而,当融资方出现资金周转从紧、而经营能力却又出现恶化时,信托公司则需要付出更多“真金白银”来保证项目本息的如期兑付。
“融资方不满足发新还旧的条件,而计划又要面临到期清算,则将考验信托公司的兑付能力”,前述华北地区信托经理指出,“这时信托公司会用风险准备金或其他的资金代为其垫付,而后再对抵质押资产进行处置变现”。
兑付危机来临时,风险准备金无疑从形式上成为信托公司风险防范的“第一岛链”,然而,当信托风险暴露时,发生的通常为连本带息的全额风险,并非该准备金所能覆盖。
“集合信托计提的准备在2%或以上,每家信托公司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一位四川信托人士告诉记者。按照2%的比例计算,信托公司至少需要发行50只规模相等的信托,方能完成对一只信托计划“刚性兑付”需求的覆盖。
以中融信托为例,2012年底,中融信托一般风险准备金约为2.05亿元,而该金额尚不及某单只集合信托募集规模。如曾于去年暴露风险的中融·青岛凯悦城项目,该项目发行规模高达3.845亿元。
在风险准备金不足的情况下,“未分配利润”往往会成为信托公司以表内资金为项目兜底垫付资金的真实来源。“拆未分配利润来保兑付,并不会对信托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太大影响。”前述华北地区信托经理强调。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信托公司是否会利用资本金为信托计划进行兜底、垫付或过桥的疑问,有业内人士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可以利用的资源很多,从任何角度看,信托公司不可能用自己的资本金来垫付的”,东北地区某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部总经理指出,“而且这也将影响信托公司的正常经营,得不偿失”。
正因如此,由信托公司股东方来出面收购不良信托资产则成了另一种可行的兑付模式。
“不少信托公司的股东方资金颇为雄厚,有充足的闲置资金用以完成对旗下不良信托资产的收购和处置”,前述北京地区某信托人士介绍,“而这类信托公司多以央企控股为典型。”
据本报记者统计,在信托业协会注册的68家会员信托公司中,为央企及中央金融机构控股的信托公司已达23家之多,超过信托公司总数的1/3。
事实上,近年来信托公司因其所具备的“全能牌照”的价值,被诸多实力资金方争相抢夺,其牌照价格也日渐水涨船高;许多大型企业希望控股一家信托公司,从而为其自身所在行业的投融资活动提供便利。
“我们就想寻找一家可收购的信托公司,但现在这块牌照太难搞下来了”,某大型国有集团旗下产业基金人士表示“听说现在一家信托公司的牌照就值数十亿”。
正因为最近几年大机构控股信托牌照的欲望愈加强烈,客观上促使了信托公司牌照落入资金与实力都愈加雄厚的机构手中,这显然也为相关信托公司的不良资产回购创造条件。
然而,信托公司的背后越来越多的央企、国企身影,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非议。“刚性兑付加上国有的股东,而后国有股东再对项目进行隐性担保,这实质上将风险转嫁到了国资体系”,一位国有大行人士指出,“本质上说还是纳税人在承担风险,这与买者自负的理念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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