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财产险公司个人代理业务的管控,贵州保监局采取“四个强化”加大产险个人代理人规范力度。
一是强化基础、完善内控。要求各公司从资格管理、展业行为管理、手续费计提支付管理等方面加强个人代理人的合规管控,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全面规范个人代理人业务。
二是强化落实、改造系统。要求各公司手续费支付与保单、个人代理人、业务渠道、支付对象及代理人银行账号在系统中自动强制关联,实现手续费支付“跟单、跟渠道、跟账、跟卡”,严禁在财务系统或资金支付环节手工直接录入或修改手续费支付信息。
三是强化培训、加强教育。要求各公司通过开展合规教育、专业知识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个人代理人的综合素质,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及保险专业知识理论素养。
四是强化责任、加强管控。要求各公司加强对个人代理人的管控力度,建立有效的管理人责任追究机制和个人代理人退出机制,对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相关个人、机构不当利益,或者参与套取、账外归集手续费或其他费用形成“账外账”或“小金库”的个人代理人,立即解除业务合作关系。
(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