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称其操纵村镇银行设置并索要干股的指责,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坚决否认。王春称,如果我要收了他们2万元,他们可能早把我告到公安局或检察院了,而不是像今天这样通过这种方式来散布谣言。
王春称,之所以没有审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相关手续,一是“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发起行从来没有正式向安阳银监局提出此事,二是因为三门峡市商业银行早于鹤壁市商业银行向安阳银监局提出了林州市设立“村镇银行“的申请。三没有接到“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发起人提交的材料。
王春认为,之所以有人说他受贿或者索要干股,其原因是“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在未获得银监局批准的情况下,即挂牌运作,而安阳银监分局毫不犹豫地对他们进行了查处,他们因此报复他。王春表示,不排除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同时让散布谣言者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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