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责,安阳银监分局在给中新社河南分社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在村镇银行准入上,我们(安阳银监分局)采取了"多方引进主发起行,不做事前承诺,申请材料齐全者优先初审"的监管原则,对任何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都表示欢迎,致于谁可以设立村镇银行,一是时间优先原则,先报先审核;二是同一时间内以实力强、管理规范为(博客,微博)原则,不向任何人做任何事前承诺,不给特定主发起人预留机构准入指标。”
安阳银监分局认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之所以未获得该局审核,一是发起行鹤壁市商业银行未直接与安阳银监分局联系;二是“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方未向安阳银监分局提交任何形式的书面申请材料等。
安阳市银监分局的“情况说明”还对此做了详细介绍。该份材料写道:2009年10月,一名林州人(不知姓名、单位、职业)通过安阳市政府领导介绍前来咨询村镇银行事宜,安阳银监分局给予认真解答。后该当事人又两次电话询问组建村镇银行工作程序,安阳银监分局也都给予认真复答。之后,当事人再没有就筹建村镇很行一事与安阳银监分局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沟通。直到2010年12月29日,该当事人手持安阳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林州市政府关于邀请鹤壁市商业银行到林州市组建村镇银行的函”上的批示件,来到安阳银监分局说要办村镇银行。但当事人仅留下批件复印件就离开了,当时并未提交任何形式的申请材料。
安阳银监局一王姓官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份给媒体的“说明”是王春局长亲自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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