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人向记者展示盖有“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公章的举报材料。
中新网郑州11月3日电(记者吴扬)近日,河南一家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公开指责河南安阳银监分局局长暗中操纵村镇银行建设,并借村镇银行手续审批之机向当事方索要干股。而银监局长则表示,将依法追究散布谣言者的责任。
“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银监局长索要干股
据介绍,早在2010年初,相关投资方即与鹤壁市商业银行相关人员沟通在河南林州市开办“村镇银行”一事。
经多方沟通后,2010年12月29日,林州市人民政府向鹤壁市商业银行专程发函邀请其到林州市组建村镇银行。
2011年1月25日,林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以林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呼明山及鹤壁市商业银行董事长于建国为组长,副组长则有林州市政府市长助理田随林、鹤鐾市商业银行行长刘克剑、林州市政府秘书长朱武迅、鹤壁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张红军,成员则涵盖林州市金融、工业、商务、财政、工商、银监、人行及税务等多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筹建工作小组。
此后,鹤壁市商业银行及相关投资方便开始积极运作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一事。
正当鹤壁市商业银行及相关投资方满怀信心紧锣密鼓地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成立作准备之际,忽然从安阳银监分局获悉,河南省银监局已批准三门峡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
据介绍,按照现行政策,在县市设置村镇银行必须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一必须有一家合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行,二必须有若干家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及若干自然人参股,三必须得到当地县市政府的同意。现行政策还要求,一个县市只能开办一家村镇银行。
由三门峡市商业银行发起的“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获批,也就意味着由鹤壁市商业银行发起成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的事“泡汤了”,之前鹤壁市商业银行及相关投资方的所做的一切努力、耗费精力及花费及也都白废。这不仅令鹤壁市商业银行不满,更令相关投资方感到气愤。
10月24日上午,相关投资方以“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名义在河南省会郑州丰乐园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暗中操纵村镇银行设立,并借“村镇银行”设立之机索要干股。
参予“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筹建办公室”工作的郭先生告诉记者,林州市政府向鹤壁市商业银行发出邀约到林州成立“村镇银行””的时间是2010年12月29日,向三门峡市商业银行发出邀约成立“村镇银行”的时间是2011年2月14日。也就是说,在鹤壁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提出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在先,而三门峡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提出在林州市设立“林州市德丰村镇银行”在后。
条件对等情况下,为什么在先的没有获批,在后反而获批了?
郭先生认为,这一切都是安阳银监分局局长王春在作祟。郭先生告诉记者,王春在索贿的同时公然向拟成立的“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 索要10%的干股。
郭先生说,由于王春局长的胃口太大,董事会拒绝了其要求,于是王春便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进而导致“林州市鹤银太行村镇银行”至今无法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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