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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晦涩似“天书”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年03月16日11:36

  保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中,最直接的表现之一就是,保单上出现越来越多晦涩、难懂的内容:投保之前,很难准确理解保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之后,发生理赔时,又很难对照条款准确理解。即使发生纠纷,也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更谈不上从保险公司身上占到“便宜”,还往往会引发一系列“不如实告知”、“误导”、“骗保”等问题。

  “我真的搞不明白,那么难懂的保险合同到底是给谁看的?”记者在采访中,一位有买保险打算的王先生感慨道。记者和王先生从密密麻麻的条款中,找出了他说的几个“难点”:主功能指、趸缴、原位癌、有效保险金额等等不下十几处的诸如此类的“复杂”名词。王先生无奈地表示,尽管他的学历已经达到了博士,但在这些名词面前,仍然摸不着头脑;原本以为买保险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现在看来,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据了解,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流行的保险合同一般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声明、批单、其他书面协议等共同构成。其中,保险单内容和格式都比较简单,主要以列表的形式记载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金额、保险费、合同生效日等要素。但是保险条款却过于繁杂,专业用语连篇,文字枯燥,语气生硬,普通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将其完全“吃透”。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要想真正看懂这些如同“天书”的保险合同,就必须要将保险单和保险条款结合起来研读,外行人没有这种阅读经验,看了越发云里雾里。在和记者的交谈中,这位业内人士多次提到了“反复研读”,但他同时也表示,即使这样,想从那些名词的字面上获取信息,其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这就严重影响了客户对保险服务的满意程度,降低了客户对保险公司和保险销售人员的信任度,也不利于全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

  此外,消费者时常投诉的“霸王条款”,也与保险行业息息相关。但事实上,保险产品不同于一般的有形消费品,它只能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得以体现,因此,保险产品更是一种“承诺”。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既然保险是种消费品,那么就有理由让消费者搞清楚这件商品是什么,以及如何使用;但由于保险合同写得过于晦涩,使消费者很难独立完成对这一消费品的认识和使用,那么保险作为一种消费品,它的使用价值又在哪儿?

(责任编辑: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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