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张敬 通讯员 元绍泉】一男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6万余元,近日,河西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为由对该男子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李晓分别向多家银行申领多张信用卡。2010年初,李晓使用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后不归还欠款,欠款银行将其信用卡停卡后,他便使用其他银行信用卡大肆透支消费。至2010年中期,李晓持有的多张银行信用卡拖欠本金及利息共计6万余元。在此期间,银行向其进行三十余次催收,李晓拒不归还。2010年11月,银行向公安机关告发。李晓迫于无奈,将拖欠本金归还。最终,李晓因恶意透支,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检察官提醒
据审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许多人认为恶意透支不过是小错小非,当前,多数恶意透支案件因信用额度小而致涉案金额较大,多处以缓刑。
但是依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亦属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以说,恶意透支也是犯罪,甚至可能被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