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政策有了新变化,相比以前的较高门槛,本次调整方式呈现出灵活宽松态势,这将减缓本市使用公积金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为方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者提前部分还款,从昨日起,我市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正常还款一年后,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每次提前部分还款本金额须为贷款本金余额40%以上的内容,调整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正常还款一年后,借款人可选择提前部分还款,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须为1万元以上。提前全部还款(结清)业务仍按原约定办理。(记者 马晓鹏)
作者:马晓鹏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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