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被列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福州和厦门,目前已向3个保障房项目发放和确定发放公积金贷款5.7亿元。
据介绍,福州已对列入试点的东山新苑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发放了1.1亿元公积金贷款,厦门对列入试点的高林居住区和虎仔山庄等项目确定发放4.6亿元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为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还贷压力,福建省还确定福州、厦门、泉州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试点城市。泉州市已出台了相关试点办法,并于2010年9月起率先受理发放公积金贷款贴息。
截至2010年底,福建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972亿元,缴存余额599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了22%和18%以上。实缴职工数为207万人,平均覆盖率为46%,2010年向4.5万户职工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运用率约76%。作者:-来建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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