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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楼市调控细则“和风细雨”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05月27日01:19
  本报记者 于萍

  一些地方楼市调控政策近期陆续出台。与北京调控政策的严厉程度相比,其他地方楼市新政则显得“和风细雨”,力度“温和”。

  4月末,北京市率先推出细则,除强调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之外,明确提出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贷款。北京细则中最为严厉的要数“限购令”,即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这使得北京细则成为各地楼市调控细则中力度最大的。

  青岛和深圳等地出台的细则虽然没有明确限制家庭购房套数,但对三套房贷款问题都作出了规定,基本按照国家政策上限执行。

  深圳版楼市调控细则要求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房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深圳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青岛版细则也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可停发第三套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相比之下,随后出台的广州、重庆等地细则更加“缓和”,不仅没有明确限制家庭购房套数,对于三套房贷款也没有明确规定。

  广州版细则从8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重点放在增加有效供给、加强住房保障等供应端的调控上。重庆版细则也未对二套房认定和三套房贷款作出明确规定,仅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政策执行力度较为宽松。

  总体来看,各地出台的细则都遵照了新“国十条”定下的基调,提出增加供给、加强保障房建设、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等,但政策力度不一。目前,尚未公布的上海和杭州楼市调控细则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
(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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