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四: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产业进程的议案
政协委员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董事长 戴皓
2009年10月实施的新《保险法》为保险资金增加了不动产投资这一新渠道,未来保险资金将逐步对不动产展开投资,其中与保险业联系紧密、近年来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养老产业备受保险业界关注与倾向。
据统计,2008年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1.6亿,且继续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到1805万,并以年均100万以上的速度增加,城市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的达到14.6%,农村已超过20%。
目前中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10年,这十年老年人口以每年311万的速度增长。未来十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病残老人和独居老人的比例也将迅速增加,老年人群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大。
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养老机构却数量少、质量差、增速慢。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建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仅占老年人总数的1%左右,较之于国际社会通行的5%―7%的比率相差甚远。
我国养老产业还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为此建议:
1、保监会对险资不动产投资比例给与了限定,鉴于养老产业的需求、投资优势和其社会效益,建议可将养老产业列为独立投资项或单独划分投资比例,以鼓励和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
2、建议相关部门明确用于养老产业的土地性质归属问题,目前各地养老产业用地基本为住宅、旅游和综合用地,因为不同性质土地成本、使用年限、政策等等区别较大,建议可单独列为养老类产业用地,这样可单独对该类产业推出政策以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
3、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产业是社会公益事业,需长期持有经营,其社会效益占主要方面,经营收入偏低且保险资金监管力度较大,如通过竞价获得投资土地基本上很难拿到地,因此建议用于养老产业的土地取得或可采取非招拍挂形式,以确保险资的有效投资。
4、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出让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较为公益性质的养老产业土地的出让、投资、建设等给政府带来的收益不高,因此政府对养老产业的发展关注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建议国家统一给予养老产业合理的优惠和扶植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发展养老产业,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可通过各种途径和政策鼓励保险资金积极介入,大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5、鉴于发展养老产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建议或可将养老产业用地列入未来城市规划中,合理界定区位、建设比例等,以规划促进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