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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差出八九万 一半二手房被“非普”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1月06日17:26

  二手房营业税细则出台后,3至5年的普通住宅按差额缴纳营业税,而非普通住宅按全额缴,几万元的支出使得“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变得敏感起来。而因为房价的上涨,使得本市半数左右的二手房成为“非普”。购房人纷纷呼吁房价涨了,“非普”的标准也应相应提高,否则人们只能通过假合同避税。

  我的房子被“非普”

  家住大兴的万先生儿子今年大学毕业,在亦庄一家大企业上班,为了工作方便,万先生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三居,这套房龄4年的商品房带装修总价170万元。他认为140平方米以下应按“普宅”算,按差额交,算下来也没多少。但签约时才发现,这套房因为总房价超过120万元,将被算成“非普”住宅,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得差出八九万元。

  “120平方米的房子,在五环外太普通了,怎么能按非普通住宅缴税呢。”“房价高涨,房子被‘非普’了。”万先生说:“因为要贷款,按‘非普’算,我需要交的营业税、契税,包括转到我头上的个税,超过15万元,如果按‘普宅’算,可以省一半儿左右。”

  涨价后一半二手房算“非普”

  根据市住建委2008年11月的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对于1.2倍,本市执行的是: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高于258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210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98万元/套,五环以外120万元/套。

  美联物业市场部总监张大伟介绍,按140平方米这一条算,在12月成交的二手房中,属于“非普”的占15.14%。如果按“1.2倍”算,目前有50%左右的二手房可归类为“非普”,其中三环以内约占40%,三环至四环约占35%,四环至五环约占45%,五环以外约占60%。

  链家地产富力城店的一位经纪人也向记者介绍,在富力城,除一居室外,基本都“非普”了,比例达到80%左右。

  购房者希望调高“非普”标准

  张大伟介绍,因为房价上涨,从去年下半年这种情况就开始多了。

  万先生说,他买的亦庄这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去年年初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那时买,总价没超过120万元,就算“普宅”。去年房价涨得太快,现在就算“非普”了。这样对购房人不公平,房价涨了,“非普”的标准也应该涨。

  链家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购房人有钱,按全款付,可以做低合同款,税费影响不大;但如果贷款,按目前的标准,许多都是“非普”了,尤其是五环以外的区域。而这个区域多数都是初次置业的自住需求,需要贷款,却因为价格高于标准,变为非普通住宅了,受影响较大,这与政府鼓励自住与改善性需求的初衷相左了。

  一位业内人士说,因为去年房价涨得太高,现在“非普”的房子太多了,标准是应该调一调,否则大家只能靠假合同避税。但要调“非普”标准,政府需要先调基准地价、指导价。听说最近要调基准地价了,但距调整“非普”标准,还需要一段时间。D155

  营业税 差额5.5% 0万元 1.08万元

  个税 指导价1% 0.43万元

  契税 指导价1.5% 0.65万元

  营业税 全额5.5% 9.35万元 16.15万元

  个税 成交价1% 1.7万元

  契税 成交价3% 5.1万元

  120平方米,房本4年,

  实际成交价170万元,最低指导价3600元/平方米

  按“普宅”计算

  (最低值)

  按“非普”计算

  (最高值)

  亦庄“上海沙龙”

  新闻链接

  为避税去年12月下旬

  近3000套冷冻交易

  自去年12月下旬以来,冷冻交易成为一大潮流。很多房源,特别是5年内房源,60%因为原房主有贷款,而银行暂停提前还款导致产权无法解抵押,很多房主为了避免受到政策影响,情愿选择承担部分税费或者降价,和买家签订延后过户的合同,买家先支付一定的定金,等1月份解抵押以后再过户。

  据美联物业市场研究部统计,这类交易在去年12月下旬以来已经接近3000套。其中很多4年左右的非普通房源为了避免全额营业税,先签协议,等过5年再过户。

  美联物业市场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冷冻交易虽然不违法,但因为买卖双方签订的大部分为类似期房交易的合同,产权还未完全属于房主,签订合同和实际过户中时间比较长,在这段时间内房价变化很可能使买卖双方的一方出现反悔。另外,这种交易不确定因素非常多,如房主无力解抵押、税费出现变化等,都可能造成纠纷。 本报记者 李海霞 D155

  

责任编辑:陈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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