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司要求车主约定绝对免赔额,湖北保监局:遇到此类问题可向该局投诉
最近车险到期续保的车主们发现,武汉的车险市场正在悄悄异动:有的公司在销售交强险时搭售商业车险;有的公司则要求车主投保时约定绝对免赔额……
车险市场为何出现异动?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该怎么办?对此,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保监局”)做出提示: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向该局投诉。本报记者 刘嗣晶
车险市场异动
谌先生前几天为爱车投保时,产生了一个疑惑。他咨询了几家大型产险公司,均被告知投保商业车险需约定车损险的绝对免赔额。这样的话,即使谌先生投保了不计免赔条款,出险后也不能获得全额赔偿。谌先生想知道,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有“霸王条款”之嫌?
记者了解到,本月来,人保、太保、平安等一些大型财险公司,纷纷约定了车损险的绝对免赔额,一般是500元。即使车主投保了不计免赔,出险后保险公司理赔额仍为定损价减去500元后的余额。据了解,这三家公司占到了我省车险市场六成以上份额。
据悉,“绝对免赔条款”和“不计免赔额条款”均为商业车险的附加条款。以前,车险公司为争夺市场,力推“不计免赔”等可全额赔款的险种。但今年来,财险公司大多亏损,巨大的经营压力使得保险公司开始减小不计免赔的销售力度,并约定绝对免赔额度。
业内人士介绍,产险公司要求车主附加此绝对免赔额条款的原因是:一、选择绝对免赔额后,车险价格会有一定比例的优惠,让投保人觉得保费实惠了;二、有利于提高车主防损减损的意识,减少小额索赔,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
车主王先生近日也遇到了烦心事。王先生反映,要想单独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受理,要求车主另外买商业险才搭售交强险。
可向保监局投诉
针对上述问题,湖北保监局做出了消费提示。
该局人士介绍,商业车险绝对免赔条款属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并非强制条款。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车险保单时,应事先告知客户,并在保单上注明是否附加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销售交强险时强制搭售商业保险属于违规行为。”湖北保监局人士还表示。近期,该局已召集各产险公司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明确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事交强险业务,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承保各类机动车辆的交强险;在销售交强险时,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湖北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如遇此类问题,可以拨打该局信访投诉电话027-88937744,该局将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过,业内人士提醒,单买交强险保障较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广大车主最好购买商业第三责任险和车损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