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房婚为房离,多少劳燕终分飞
按照目前的购房政策,家庭拥有房产套数的多寡,决定了能否有购房的资格,能否获得优惠贷款,以及能否获得卖房的契税优惠,正是如此,假离婚成为很多夫妻的“精明选择”,但一旦离婚,在法律意义上就没有“假离婚”一说。
案例:为房贷假离婚 买房后彼此猜忌而分手
2009年,王先生与妻子打算再购一套新房,并相中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根据相关房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七成,他向妻子提出了假离婚贷款购房的主意。假离婚后,家中所有存款都交给妻子,再以妻子的名义买房,这样妻子所买的房子就是第一套房,可获得三成首付的资格。
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领到离婚证的第二天,妻子就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买了相中的那套房,此时夫妻还合计什么时候再办复婚手续。但此后夫妻之间的感情频出危机,第二年正式分居。前年王先生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从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所谓假离婚只是社会的俗称,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的完整法律手续,假离婚就产生真离婚的效果,导致财产产权转移。对于假离婚购房后的纠纷,法院一般认定,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就算双方事后也复婚,假离婚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为本稿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名单:
刘涛/广东顾浩巍律师事务所 顾浩巍/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
王美舟/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郑文双/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