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子女名买房,避遗产税好招还是昏招?
遗产税开征只是时间问题,按现在的政策,关于遗产分割的房产部分,如果是直系亲属不会征税,只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即可。一些“有米人士”未雨绸缪,买房时干脆使用了子女的名字,这是好招还是昏招?
案例:一套房子,18岁成人的礼物
在广州一所名牌大学就读的小周,去年18岁生日收到父母送给他的特别礼物——一套140万元的单身公寓,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一方面是将闲置资金用作投资,还有一个考虑就是躲开遗产税”,小周父母算了一笔账,如果这间公寓的房产证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后若遗产税开征,以20%计算就要产生28万元的额外费用。
律师解答:为孩子购置房产的最佳节点应是10岁或是16岁,在这个节点,孩子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结果有法律效力,18岁后则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买卖房产,但用子女名字购房存在三大风险,需要权衡利弊。
第一、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按照现在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两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第二、或让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两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默认每人1/3的份额,即孩子名下已有60平方米房产,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都不计征房产税。
第三、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