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页 :情理并重
情理并重
文/本刊记者 刘畅
一项新设立的税收制度,做到“有理”又“有情”,想必就没那么多人反对了。
先说“情”。去年2月份,《21世纪经济报道》下属的“房地产研究中心”发布了一篇关于房地产税的主题研究报告。建议“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宅不征房产税”,并建议决策层在2014年1月1日在全国推广房产税。
该文纯属于“研究”范畴,后来在网上广泛传播后“以讹传讹”,变成“房产税新政”。还好各地的记者都比较敬业,做了很多辟谣的报道。不过,平心而论,该研究建议的“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宅不征房产税”还是颇有合理性的。
按现有居住水平,免征门槛放宽到80平方米,基本相当于允许每个家庭拥有两套免税的房产,即相当于从第三套住宅征收房产税。事实上,在城市家庭中,第二套房往往是改善性需求,也包括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为小孩教育考虑的学区房、城市新人为父母买的养老房。这些需求也具有一定的刚性,房产税政策应适当考虑这些因素。
再说“理”。房产税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少数较富裕阶层收税,因此必须公平、透明才能以理服人。在美国,房产税的使用是透明的,政府寄来的纳税单据会详细列明这些钱去了哪里。通常,房产税的大头用于公立学校,约占全部房产税收入的70%~80%,其他方面的用途包括公共图书馆、消防、残疾人援助、老年人服务等。这种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透明的纳税制度值得我们学习。
未来房产税的立法以及全国推广还有一段路要走,如能做到“合情合理”,还发愁房产税收不上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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