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夏女士近日对南都记者投诉称,保险公司在银行的驻点人员违规向80岁高龄的老人家兜售保险。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为把所合作的保险公司保单销售出去,将保险贴上了理财产品的标签,让存款变成了取不出来的保险。
去年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共收到人身险公
司投诉1.2万件。其中涉嫌欺诈误导4257个,主要反映业务员夸大产品收益、代签名和代抄录风险提示语句、银邮代理渠道以理财产品的名义销售保险等问题。
4月1日起,银保新规即将实施,还从加强对特定人群的保护、引导银保渠道结构调整、延长犹豫期等方面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行规范。
投诉者
存单屡变保单
●上海的夏广宇女士对南都记者投诉,“我父亲夏松波是83岁的退休教师,博士生导师。2012年10月30日,我父亲去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工大分理处存定存。一进门两个工作人员推介理财产品。还说这个产品跟储蓄一样,有分红有利息,比存款合算,还送你一份保险。我父母在银行买过银行的理财产品,每次都是他们推销,也都到账了,所以这次就以为又是理财。”
夏女士称,“我父亲高度近视,两位老人都有白内障,看文字看不清,全听他们解释。签字的时候他们又说我父亲年龄超过了,被保险人让我父亲签我的名字,我父亲说要打电话给我,他们又劝说:是你交钱,你签字就行,不用告诉你女儿。因此在‘被保险人’一栏只写了我的名字,生日,其他的身份证号,电话,地址一概没填。然后销售人员初丽萍读着那38字的风险提示让我父亲写,最后告诉我父亲保险公司会打电话,就是走个形式,你只要说‘对’和‘是’就行。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两位老人连想都没想,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夏女士称,“直到2013年10月份我才知道,老人购买的理财计划其实是一份保单。他们签订的是中国人寿的国寿鸿盈两全分红型保险,每年交6万,连交3年,6年到期。推销时根本没提现金价值,1000元一年后只能取789元,也没告诉老人保险有10天犹豫期可以退保,也没说分红的风险不确定性。”
夏女士开始多方投诉。“我随即打95519人寿投诉,这款涉及死亡赔付条款的保险,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被代签,违反保险法第34条,是无效合同。中国人寿负责银保销售的昌经理回复:‘这是一款合理合法的合同,你有什么担心可以补签字’。此后,我致电到建行黑龙江省分行投诉后,银行人寿法务部法经理让我做笔迹鉴定。哈尔滨建行哈工大分理处王主任说,初丽萍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是保险公司的。我从2013年10月8日开始,投诉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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