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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买保险准则 注意商业母婴险保障范围

2012年02月29日07:47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本报在今年2月初曾报道:自龙年春节一过,南宁市部分医院妇产科的建卡及分娩人数都有明显增加,大家都扎堆要生“龙宝宝”。众所周知,女性在妊娠期间的风险比常人高,加上现代女性工作压力过大、生育年龄偏大更加大了风险,那么,如何为母婴编织一张保障网呢?

  不能以个人名义参保生育险

  南宁市民梁女士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职员,2004年,她通过单位购买了生育险。2006年,就在生育险已经缴纳两年之后,梁女士辞职创业,生育险自此就一直没有续缴。2009年,梁女士生下一个孩子后,试图到相关部门报销生育费用,但是工作人员告诉她,生育险实行先参保后才可以怀孕的规定,由单位从她怀孕前到孩子出生后不间断地缴纳生育金,她生育后才能领取生育险的保费。如果在生育前中断了生育险的缴纳,那么她就不能享受报销生育费用这一待遇了。

  林女士和爱人在南宁市开了一家小店,由于已经有了生育的打算,想为自己上生育险。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目前,南宁市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尚不能以个人名义参保生育险。

  据了解,生育险是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基金,将用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补贴。尽管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参保生育险,但是,仍有不少女性,像梁女士和林女士那样,因为中断缴纳,或者没有用人单位,而没有参保。对于无法获得生育社会保障的女性来说,是否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弥补呢?

  商业生育险保意外不报销

  “我老婆怀孕一个月了,没有参加社会生育保险。我想给她买个类似社会生育保险的商业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保险公司推出这样的产品?”一名叫做“小星”的网友在网上发出了求助帖,不少有相似需求的网友纷纷回复表示关注。

  “我们公司没有类似于社会生育险的保险产品。”记者咨询了寿险业务在国内排名前三位的保险公司,得到的都是否定答案,原因何在?

  “通俗一点说,绝大部分女性都会生育,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用行业术语来说,就是"出险率"高。如果每一名参保的孕妇只需要交纳几百元,就可以报销几千元的生育费用,保险公司要亏大了,保险公司是追求利润的企业,自然不会做这样的赔本买卖。”一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尽管没有类似社会生育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商业生育险,但是,有不少公司推出了母婴意外保险,此类保险强调对母亲和新生儿身故和身残的保障,这是社会生育险所覆盖不到的。比如一家保险公司的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缴纳20元至50元/份(根据保险人年龄和身体状况有所不同)的保费后,孕妇在保险期间出现身故或者残疾,可以获得4000元的保额。这款保险产品可以购买多份。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针对个人的母婴意外保险外,一些保险公司还针对单位团体客户,推出一些补贴性质的生育险,此类产品针对女职工因生育导致的误工,按照误工的天数给予女职工补贴。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保险公司针对单位计生办推出了一种保险产品,若职工在做计生手术出现意外,保险公司还会给予相应的赔偿。

  注意商业母婴险保障范围

  “因为女性怀孕后的风险比一般人要高,目前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名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向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妇女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而且对保额也设了上限。

  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母婴意外保险产品,合同条款有所不同。记者比较了多款母婴意外保险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发现除了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常见的“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之外,还特别规定了若被保险人故意引产或流产,也不在保险范围之内。有些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性病或感染爱滋病毒及其并发症”、“妊娠35周前确诊的死胎或无胎心音的胎儿”、“因妊娠疾病和分娩所支付的医疗及其他费用”均不在理赔的范围之内。

  另外,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期限”也有特别的规定。比如,有些产品保险期截至被保险人的该次妊娠预产期后的第7日的24时,也就是说,如果晚产的孕妇在这个“第7日”之后遇到分娩意外,将得不到保障。因此,业内人士强调:市民在购买母婴意外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的保障范围。 (来源: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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