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理财频道“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受到网友的关注,也收到了一些网友的投诉。搜狐理财频道已将投诉情况反馈给被投诉的保险公司,网友的投诉受到了保险公司的重视。现将投诉解决结果反馈公布如下:
8月份,搜狐“保险投诉绿色通道”接到一个针对中华联合的投诉,并向中华联合反馈了投诉情况。近日,搜狐理财频道从中华联合获得反馈:
这件案子由于被保险人刘玉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在车辆已经失去行驶能力的情况下继续强行驾驶车辆行驶,造成了保险责任以外的损失。
被保险人认为赔款少,沟通无效后起诉至宣化区人民法院,法院对刘玉军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驳回其诉讼请求。
刘玉军没有在十五日之内提起上诉,此案已经终结。
附网友投诉内容:
涉及产品:车险商业险
投诉人所在地:河北
投诉内容:2011年3月25下午2点多,我自己驾驶2010年12月19 日购买的新车出行,走着走着,车突然熄火,以为是新车质量出了问题,于是给汽车售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部)打了电话让他们来修车,服务部门来人把车拖走,大约4点多服务部人员打来电话说不是车子质量问题,是汽车油底壳撞坏了,让赶紧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我当时受伤在医院,由我的的妻子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4点多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化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报案。2011年3月26日上午,保险公司定损员去服务部定损,2011年3月27日保险公司打电话让我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车本到保险公司,我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人员让我在两个单子上签字,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于2011年3月27日给我卡里打了 880.00元,说是赔付的修理费。 2011年3月29日服务部打来电话说车子要拆发动机看看哪里坏了,我同意后,服务部于2011年3月29日下午和2011年3月30日开始拆卸发动机,2011年3月30日下午服务部告知我,发动机缸体和曲轴坏了,都需要更换,我通知保险公司再去定损。 2011年 5 月25日,受损的车修好,共花费维修费5110.00 元。我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以发动机损坏不负责赔付,发动机损坏是免赔范围为理由,拒绝赔付。我认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没有让我亲自签字,保险公司也未就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向我作出明确说明,按照《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据此,保险公司拒付保险赔偿金的理由不能成立,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保单不是车主签字的案子保险公司都给于了赔付,而我找了保险公司好多次也没有结果而且保险公司态度不好还威胁我,我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原以为法院可以为老百姓做主,没想到法院和保险公司勾结判我败诉,都是在中国,保单不是车主本人签字,在其他地方就连醉酒驾车出事后法院都判保险公司赔付,为什么宣化区法院就连我这么简单的案子都判我败诉,我简直是无话可说,我现在对法院已经失望之极,无奈之下我想到了保险投诉绿色通道,希望在这里我能有一线希望,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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