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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叫停“加名税” 房本加名免契税

来源:新京报 作者:蒋彦鑫 李蕾 冯尧
2011年09月02日06:29

  地方征税权究竟有多大?

  “加名税”争议中,民众大感疑惑的是,地方税务部门制定税收的权力有多大?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天永称,根据宪法规定,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加名税”需要地方人大立法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从立项到调研,出台草稿,听证讨论,到最后出台法规,各地需要时间进行论证听取民意,税务部门有没有经过地方人大立法程序是存疑的。除非人大对地方政府特殊授权,否则地方税务部门没有开征权与免征权,更没有设定税率权。

  刘天永称,行政法规效力较弱,且需要后续解释文件不断补充,在执行中产生“地方部门与上级口径偏差”等问题在所难免。“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从规范立法做起,尽管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另一方面可限制地方对于法规的解释权力,否则会变相给地方部门‘立法权’”。他同时指出。

  前瞻

  全国将迎来“加名潮”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免收契税的决定比较合理,全国“加名潮”不可避免。

  链家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前北京二手房市场购房者中单名购房的比例高达90%以上,同时适婚年龄(25-29岁)男女购房的比例相差并不大。男性购房约54%,女性购房约42%。

  张月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使得当前的准婚族和已婚族都更加重视房产署名,甚至短时间就出现了“不买房就不结婚”的案例。

  她表示,新契税的解释可能使得“加名潮”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失去契税这一顾虑,以及免税的刺激,夫妻加名的动力更足。另外,即便在北京这样原本就不征收加名税的城市,《通知》的影响可能有限,但新司法解释的影响无疑彻底改变了当前夫妻对于房产证署名的观念,“加名潮”同样不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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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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