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者李先生表示,上个月给信用卡还款时,由于没考虑到汇率变动,导致美元部分少还1.5美元,没想到这个月接到账单发现,竟多出100多美元的账单,“客服告诉我,尽管我欠的是1.5美元,但要按照我消费全部金额计算利息。还有这样的规定?”为此,记者采访银行信
用卡部相关人士,了解到,目前大部分银行信用卡都是部分欠款全额罚息。因此,提醒信用卡持卡人一定要核对每月账单是否全部还清,尤其是涉及外币欠款的情况。有欠款便全额罚息
调查发现,多家银行对信用卡逾期还款利率的计算方式基本一致: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要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按每月30天计算,透支利息为每月1.5%。
也就是说,一旦持卡人有未还款项,银行就要从刷卡日当天收取利息,当月账单所有欠款都要计算在内,同时,所有欠款都不再享受信用卡的免息期。“我觉得银行要是收利息也应该从到期还款日之后,也就是过了免息期再计算利息吧,为什么一旦有未还款项,就不能享受从刷卡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李先生很无奈。
两家银行放宽尺度
事实上,并非所有银行都执行“部分欠款、全额罚息”,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都已放宽了罚息尺度。
2009年2月22日起,工商银行取消了牡丹信用卡的全额罚息,持卡人如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工行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的透支利息。
2009年3月,建设银行也表示适当放宽了罚息尺度,采取“欠款10元以内,视为该月账单已经自动还清”的管理办法,而未还的零头款会计入持卡人的下月账单中,不会产生任何滞纳金或者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