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利红 ○编辑 朱绍勇
总额10亿元的2011年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乐国资债”)18日起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至24日止。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按担保方式不同分设两个品种,均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均为6.99%。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7亿元,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品种二发行规模为3亿元,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等级为AA,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发行人将根据投资工程项目进度情况和公司资金调配情况,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陆续投入通江镇岷河五期统建还房工程、蟠龙惠民小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和公司运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