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月15日发布公告称,将于16日起发行15亿元8年期无担保固息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18%,其中基本利差为2.54%。
本债券附第5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3月16日,到期兑付日为2019年3月1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16日。
公司公告称,募集资金中14亿元用于沈北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等产业园区路网设施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债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和承销团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方式,光大证券、广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级别均为AA。
作者:徐伟 (来源:一财网)
(责任编辑:陈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