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李宁艳 程雪红 通讯员吕晓军)商家利用POS机,协助持卡人通过虚假交易,将信用卡内授信额度直接转化成现金,持卡人拿到现金,商家赚到手续费,这种看似双赢的好事,可能涉嫌犯罪。
今年1月5日,全疆首例POS机套现非法经营案宣判,帮助他人套现的POS机机主买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天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记者随后对首府利用信用卡套现的情况进行走访,发现套现的手段日趋隐蔽,形式多种多样。
案例
高学历者炮制套现案
2008年,买某用假身份伪造了三家公司的工商和税务手续,从银行骗领出三台POS机,连同自己公司的POS机,以金融服务的名义,登报招揽生意。
一年多时间,买某以虚假交易方式进行信用卡套现、帮人“养卡”从中牟利,共协助持卡人套现700余万元(本报1月6日B10版《全疆首例POS机套现案嫌犯获刑》一文曾对此进行报道)。
承办此案的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吕晓军介绍,买某具有研究生学历,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得很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