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柯卡生2日表示,鼓励信托公司研究创设中长期私募基金型信托计划。他透露,银监会正在就信托公司异地开设分支机构事宜进行研究。
柯卡生是在出席“2010年中国信托业峰会”时作上述表述的。他表示,每个私募基金型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自主研发,最低规模为5亿元,期限在2年以上;事先要向银监会报告,并经过审查。银监会按照风险可控、成本核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把握。信托公司要实行主动管理,受托管理费比例可以在2%左右,甚至更高。
柯卡生透露,对于信托公司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一事,银监会一直在调研。上周银监会在合肥召开有关非银机构准入问题的研讨会,对此提出了一些意见。对这个问题,银监会已经做了几年准备,目前已经有了办法,并小范围征求了意见,但一些问题还把握不准。例如,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设机构,设代表处还是分支机构?怎么监管?银监会将对这些问题抓紧研究。
对于私募股权信托IPO的股东身份问题,柯卡生表示,银监会一直在就此问题与证监会沟通,目前还没有明确进展。他表示,继续扶持有能力的信托公司开展QDII业务。
作者:高改芳
张朝晖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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