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日,一纸《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已经摆在各信托公司老总的案头。根据这份《通知》,银监会要求各家信托公司立刻对房地产信托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是否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是否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
在信托公司自查的基础上,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工作人员逐笔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核查。尤其是对变相提供贷款的情况,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予以甄别,自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责成信托公司予以纠正,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除此以外,《通知》要求各银监局督促信托公司在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合理把握规模扩张,加强信托资金运用监控,严控对大型房企集团多头授信、集团成员内部关联风险,积极防范房地产市场调整风险。
◎最近几个月以来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长迅速,根据信托业协会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2.8万亿资金信托规模中,有13.4%约3800亿人民币流入到房地产行业。因此,有必要防范房地产调控所引发的风险传导到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