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以灵活分期申请日为准,参与活动的灵活分期申请日期必须在活动期间
内。
2. 本活动仅适用于华夏信用卡的灵活分期项目,其他分期类项目不参加此次活动。
3. 本活动在礼品部分设有积分奖励或实物礼品
(仅限电话申请,其他默认为积分奖励),您可以在致电申请分期的同时根据分期金额及期数选择对应的礼品(二选一),如您想更改选择的礼品,请在分期当月致电客服进行更改,逾期将不予受理。
4. 本活动适用于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主卡,若您持有多张华夏信用卡主卡,每张主卡卡片的交易均可参加活动,附属
卡不能参加此次活动(但是附属卡的交易可以由主卡持卡人申请灵活分期,并参加次活动)。华夏易达金卡、汉莎航空Miles &
More-华夏联名信用卡、华夏财智分期卡和RTA中国自驾游信用卡的交易不参加本此活动。
5. 获奖人的积分将于分期次月15日前由卡中心直接转入获赠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内,同时卡中心将在当期账单上显示奖励积分。实物
礼品将于分期次月25日安排配送。如果持卡人取消分期业务,将直接扣除获赠积分或与实物礼品等值的金额。
6. 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参加活动和领取礼品的资格,并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
该信该信用卡直接扣除该回馈礼品价值的金额或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7.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账户信用卡、对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华夏
信用卡章程》及《华夏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即丧失参加本次活动和领取礼品的资格。
8.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卡中心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消费金额统计、赠礼标准),并于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媒体(如账单、语音电话、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