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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别13载 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10月28日09:42

  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分割状态被打破

  阔别13年后,商业银行将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

  昨日,证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指出,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同时,《通知》还理清了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后的后台分工。

   按监管部门要求,试点期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现行规则办理。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债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双方关于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转托管业务协议,办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债券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

  不过,一家国有大型银行投行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通知》的发布主要是表明一个态度,接下来预计交易所将会制定相关细则。

  目前中国有银行间债市和证交所债市两个分割的市场。银行间市场是中国最主要的债券交易市场以及中短期资金拆借市场,交易品种涵盖国债、金融债、央票等几乎所有债券品种。相对于银行间市场,证交所债市规模很小,交易品种限于部分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部分品种。如今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将意味着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的分割状态将被打破。

  申银万国研究所一位分析师认为,目前交易所债市的投资主体主要为基金、证券公司、保险以及个人,商业银行的进入将扩大投资主体,拓宽投资者结构,增加交易所资金量,有利于活跃交易所债市。

  中信证券一位债券分析师则表示,“这对交易所债市来说是个利好,短期内交易所债市肯定会涨”。

  但他也同时指出,去年已有三家银行取得资格,但真正进入还需要一段时间。整体来看,相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量比较小,流动性也较差,短期内银行进入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交易所债市收益率稍高,可能会吸引一部分资金,但未来两个市场的利差会逐渐拉平。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商业银行若要进入,交易所债市扩容刻不容缓。“只有量上去了,银行才有施展的空间”。一市场人士称。

  2009年初,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曾要求,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品种交易。

  但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上述文件要求在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的上市商业银行不得进行股票类证券交易,以及因市场要素变化可能转为股票类证券的产品(如可转债)的交易。  

(责任编辑:陈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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