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细则:
1.活动限主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交易加入主卡合并计算。
2.刷卡消费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
3.我行将于客户满足获奖条件后的下一个月向其邮寄卡册或奖励积分。
4.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所持金穗信用卡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其他相关规定、账户状态不正常,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5.《金穗贷记卡积分奖励活动条款及细则》(详见农行网站)中规定的不予计算积分的交易不属于有效消费不参加本活动。
6.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