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30日至2011年3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金穗贷记卡持卡人(商务卡除外)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在指定商户成功办理商户分期,且单笔消费满足以下金额,即可获赠丰厚积分,名额不限。
单笔刷卡金额
赠
送积分积分兑好礼
2000元-4999元
1万
价值约25元
5000元-19999元
2.5万
价值约63元
20000元-49999元
10万
价值约250元
50000元-99999元
25万
价值约625元
100000元-199999元
50万
价值约1250元
200000元及以上
100万
价值约2500元
四、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商户分期促销活动参与商户
五、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指定商户、使用专用POS机具办理商户分期业务,其他分期业务不参加此活动。
2.本次活动交易时间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参与活动的相关交易入账时间必须在活动期间内。
3.获赠的积分不可折现,积分将统一计入主卡持卡人账户。我行将于2011年1月中旬对201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进行奖励,于2011年4月中旬对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持卡人进行奖励。
4.若持卡人在获赠积分后,因退货等其他原因引发的消费款项撤销或退还,或中途提前还款,不再符合活动条件,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相应的积分。
5.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所持金穗贷记卡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或其他相关规定、账户状态不正常,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6.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活动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和变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