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别人偿还信用卡欠款来获取好处费的理财手段你一定认为很稳妥。检察官提醒您,看似稳妥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一不小心就会被骗子盯上。被告人董某正是看准了这样的机会,并成功诈骗2万多元。9月13日,由北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董某因涉嫌诈骗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08年8月31日,董某在报纸上看到有人刊登替人代还款的广告,他想到了自己已经到期的某银行信用卡欠款。为骗取受害人刘某的信任,董某承诺,如果替自己归还银行欠款一万元,便给予200元的好处费,并且保证还款后第三天即可将钱取走。董某将透支卡(主卡)交给刘某后,刘某依照约定在市内某一理财处将人民币10050元存至其透支卡上,在得到短信通知并确认已存款的董某故意将该透支卡办理挂失,使刘某无法从POS机上取出自己存入的10050元。同年9月5日,董某在济南市使用手中的透支卡(副卡)从某公司刷卡把钱取走。
2008年12月初,董某再次采用同样的手段,故伎重演,骗取了被害人郭某1.8万元。案发后,董某被成功抓获,其非法账款2.8万余元已全部发还至被害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