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经侦大队获悉,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案件已经破获。丹东市
工商银行报案称:牡丹信用卡持卡人孙某恶意透支1.8万元,但银行催收时孙某拒不承认此事。经侦大队对孙某进行了询问并核对其笔迹,发现孙某的身份证信息被别人盗用,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孙某身份证,对孙某已过期的信用卡进行换卡并恶意透支1.8万元。
由于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缜密,计算好了银行联行核查和银行的录像存储时间,在作案时有意规避,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侦查人员仔细梳理对账单,发现信用卡最后透支的1000元钱是在某加油站刷卡消费,客户签名存根上面留有卢某的签名,经查证,卢某称该卡是他妹妹卢华给的。经审讯,卢华对冒名领取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乔瑞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