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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利率铁律或破 险企圈地短兵相接OR和风细雨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铃
2010年07月19日09:15

  李力(化名)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作为某合资寿险公司首席市场官,他深谙国内保险市场竞争的激烈:近50家寿险公司分食一个尚未做大的“蛋糕”,各公司唯有各使其招,“演变到最后,就成了价格战、佣金战,重投资、轻保障。”

  尽管并不认同这种粗放式的经营理念,

但他和他的同行们还是跟风去做了。“我们有来自股东方面的压力,不跟风的代价只会是市场份额的下滑。”他说,“如果抛开目前非理性的竞争环境去看的话,原则上‘这’算是个大利好,是回归保障的大胆尝试。但事实上,也是挑战保险公司定价能力、风控能力、投资能力的多重大考。”

  李力所说的“这”指的是《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7月9日晚,这个被业内简称“2.5%铁律放开”的文件,突然出现在保监会官方网站上,其后第一个交易日,保险股闻风大跌,市场隐约透露出一丝复杂犹疑的气息。

  ⊙记者 赵铃 ○编辑 陈羽 颜剑

  

  1、三年三议放开

  “2.5%铁律此时要放开”可以说出乎市场意料。

  “前几年,保监会组织大家讨论过这个事情,当时传统险预定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不利于保险销售。但目前不存在这个问题了。”获知预定利率放开正在征求意见,一位保险业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无惊讶地表示。

  为业内人士所熟知的是,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承诺给客户的投资收益率。自1999年以来,传统险的预定利率一直固定在上限2.5%。

  正如前述专家所言,“2.5%的铁律”实施这十年来,围绕预定利率要不要放的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摆在桌面上讨论了。在2007年和2008年,监管部门曾两次向业内专家小范围地征求过意见,两次均是闭门会议,低调中透露出改革的谨慎。

  这两次闭门讨论的一个背景是,当时遭遇加息周期,传统险预定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出现倒挂,对保险销售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虽然,2.5%预定利率上限使得传统险成为保险公司内部公认的边际利润率最高的产品,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随之而来。相对于万能险、分红险等新型人身险产品,以及其他非保险类理财产品,传统险的光芒日渐暗淡,吸引力渐失。

  为此,监管层考虑调整预定利率。“预定利率2.5%的上限规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护了保险市场向良性发展。但在如今的形势下,这一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收益率的利率,成为制约传统险发展的瓶颈。”一位业内人士说。

  但事实并未如想象中那般顺利。一位熟悉改革历程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两大因素,改革工作陷入停滞。一来主要是受到了部分保险公司,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司的反对,他们主要是担心小保险公司借价格杠杆挑战大公司的渠道优势;另一个因素,是2008年下半年开始进入降息周期,预定利率和存款利率的倒挂对保险销售的负面影响逐步消失,导致推动改革的动力明显不足。

  搁浅两年后,监管层第三次征求意见。但此次没有选择低调征求业内意见,而是直接公布于众,这令业内大感意外。市场人士据此猜测,此次监管改革的决心已定。更有坊间传闻称,8月份可能就要正式实施。

  

  2、传统险颓势倒逼改革

  传统险市场尽显颓势,或许是此次监管层下此改革决心的驱动因素。

  保监会在数次公开场合提及希望保险产品能够回归保障的本源,然而最能体现保险保障本源的产品,毫无疑问是传统险。可是在实际过程中,保险公司传统险保单的销售量却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买保险还不如存银行,传统险的预定利率和一年期存款利率差不多。”不难发现,多数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普遍存在“重投资甚保障”的心态。难怪乎,保险公司时常长叹:传统险市场不好做。

  事实亦是如此。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截至2010年5月份,全行业传统险的占比仅有7%,而三巨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保人寿的传统险占比,也分别只有13%、4%和11%,与占比高达百分之七八十的分红险相比,反差鲜明。

  传统险颓势直逼改革的加速。不难看出,监管层此次调整的初衷,是希望保险公司能推出更适应市场需求的传统险,以推动传统险的销售,从而带来传统险保费收入的增长。这也与监管层一直以来呼吁保险业回归保障的监管思路极为契合。

  不过,据熟悉此项改革历程的知情人士透露称,本次征求意见和上两次征求意见是有一定区别的。区别在于:上次预定利率放开的范围包括所有险种,此次预定利率放开只局限于传统险。“调整的原因,可能是监管层不希望震动太大,也不希望招致一些保险公司的强烈反对,因此将范围收窄。”

  

  3、恶性竞争之忧

  不过,从股市的第一反应来看,监管层的“良苦用心”,显然没有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虽然,预定利率的放开意味着寿险公司在定价权上将拥有更多自主权和灵活性,但市场人士看到更多的则是放开背后会给整个行业带来的不确定性,即导致寿险公司保单成本的必然上升,若因此而引发价格竞争,那整个行业的盈利能力将面临挑战。

  市场关注的焦点,莫过于预定利率放开后的竞争态势是否会出现非理性的一面。“放开带来的影响是多还是空,完全取决于竞争的有序或无序。”国泰君安保险研究员彭玉龙一语中的。

  彭分析了两种假设下的不同结果。

  若出现恶性竞争,可能带来利差损风险。“1999年,保监会规定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不超过年复利2.5%,这一规定及时终结了寿险公司的利差损,为寿险业在此后的低利率年代积累了很有价值的保单。目前只放开传统险的预定利率,在分红险和万能险占主导地位的当下市场环境中,还难以出现系统的利差损风险。但如果传统险市场出现恶性竞争,预定利率不断攀升并导致其规模迅速扩大,则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利差损很可能卷土重来。”

  若竞争比较理性,则传统险的利润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比其他险种高,从而实现以量补价,甚至量超于价,对传统险比例低的公司可能是一个机会。“如果传统险的预定利率理性地从2.5%提升到3.5%这一监管部门隐晦许可的水平,虽仍略低于分红险和万能险,但利润率也相对较高,将吸引一部分注重稳定收益率的投保人,实现以量补价,甚至量超于价。”

  事实上,早在前两次征求意见时,就有人表达过对恶性竞争的担忧。

  时任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的李钢,就不赞成全面放开预定利率,而是建议建立保险联系利率制——即通过绑定保险行业预定利率与银行利率,确保保险预定利率永远高于银行利率。

  之所以不赞成全面放开预定利率,李钢的理由是:放开利率可能会给保险行业造成两大后果。

  第一个后果是,大型保险公司基于既有优势地位和相对雄厚的资金积累,通过不计成本的低价产品抢占市场,过度提高预定利率,通过预定期限内的亏损经营来挤压中小型公司进入市场的机会,形成对行业的相对垄断局面,强者恒强,不利保险行业全面发展。

  至于第二个后果,会造成部分新兴公司为确保或争取市场份额,也通过低价亏损经营,以追求短期效应的非理性市场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形成恶性竞争局面。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可能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并将增加监管难度。“当保险利率在市场竞争中被抬高至不合理的水平后,保险公司将承受较大的利差损,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造成负面影响,无法保证对客户的公平性。”

  

  4、短兵相接不会那么快

  “有影响,但没那么快。因为现在传统险占比还很低。”新华人寿银保业务总监李源对记者说。

  李源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相对乐观者的心声。安信证券高级分析师杨建海认为,传统险主要的销售区域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往往小保险公司尚未在这些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即使预定利率放开,大公司和小公司也没有太多短兵相接的战场。

  另外,此次只是放开传统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而传统险占比非常低,受影响的传统险产品新单占比更低。且此次调整只会涉及新售保单,由于有较高的退保门槛,不会涉及存量保单的调整,只影响增量不影响存量,这使得该调整对近期的盈利影响很小。

  华泰联合证券非银行金融分析师李聪也认为,要进行随意的产品恶性竞争的可能性不大。预定利率虽然放开,但保监会对于传统险保单的预定利率有如下限制:传统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1999年以前的传统险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7.5%,1999年以后的传统险最高评估利率为3.5%。“这样的方式,就注定保险公司要把预定利率定在3.5%以上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李聪进一步分析说,因为当保险公司的预定利率在3.5%以上的时候,由于评估利率是最高3.5%,因此保险公司就需要提取更多的责任准备金,因此对于偿付能力将产生加速消耗的过程,这样一来,就对保险公司的资本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例如,如果保险公司出售一张的预定利率为5%的10年期趸缴保单,如果公司出售这张保单的价格是1万元,那么公司采用3.5%的评估利率,公司一卖出保单就需要提取11547元的责任准备金,因此公司需要额外提供1547的资金来支持这张保单的销售,这对公司的资金要求非常大。

  因此,“我们判断短期内市场上的预定利率较难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特别是超过3.5%。”也就是说,评估利率限制在3.5%,基本上杜绝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如果保险公司进行价格战,必然是要付出偿付能力急速下降的风险。“因此,除非保险公司财雄势大,否则不易出现价格竞争。”

  另外,保监会的监管也将是另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从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保监会并不会任由保险公司自由地定价新的产品,在国内,所有的新产品都需要得到保监会的批准,从目前我们所了解的信息,保监会并不会批准预定利率超过3.5%的产品。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限制住了出现预定利率较高的保单的可能性。”

  

  5、无近忧有远虑

  虽无近忧,但有远虑。“一方面不能静态看传统险产品目前占比,另一方面,不能简单认为传统险产品预定利率放开不会影响到分红险和万能险产品。”在海通证券分析师潘洪文看来,寿险行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或将出现趋势性下降。

  “有些人可能认为仅放开传统险产品因此影响很小,但我们的观点与此不同。”据潘洪文的研究发现,不同产品之间具有替代效应,传统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一直为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收益率提供了下限。“如果某年分红险或万能险的收益率低于传统险的预定利率,则当年分红险或万能险很难销售出去。只是目前传统险的预定利率订得过低,感觉不到会影响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收益率。”而一旦传统险产品预定利率放开(利差大幅缩小),必然会影响到分红险和万能险产品的利差。

  因此,在潘洪文看来,寿险行业此前是价格限制下的竞争,而传统险预定利率放开将是价格竞争的开端,从而导致利差压缩、利润率出现趋势性下降。

  “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曾出现过保险公司经营不善陷入倒闭的境遇,主要原因就是利差损,当时保证收益率过高,雪上加霜的是遭遇连续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和非常糟糕的投资环境(股市不振,债券收益率低迷),同时由于日本保险业进入支付期,现金流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一些保险公司破产。”

  潘洪文认为,对于国内寿险业,尽管不会再次出现1999年以前的利差损问题,也不会出现日本保险业破产(对于国内寿险公司而言,现金流不是问题)问题,但是考虑到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不排除出现多年的低利率环境和经济增速下滑。考虑到目前存量债券和存款的收益率约为4%,如果传统险的预定利率在价格战下达到3.5%以上,一旦权益市场出现下跌,保险公司的传统险将可能出现利差损。因此,预定利率的放开,对于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将是一大考验。

  “由于国内保险公司并非理性的竞争者,限制评估利率并不能有效遏制预定利率的恶性竞争,因此我们建议,第一步可以放开传统险预定至3%,然后试执行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放开,而不是一次性完全放开传统险的预定利率。”潘洪文建议说。

  

  6、退出机制之建议

  “放开是一个必然趋势,监管部门应该放开管制手脚,但监管重心必须从制定利率游戏规则转移至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上。”对预定利率研究多年的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建议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保险公司负责人称,“大家现在想到更多的是,会不会出现恶性竞争,是不是会对整个行业带来一定冲击。但在我看来,费率市场化改革以后的市场才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优胜劣汰是基本法则。”

  他以2003年的车险费率市场化为例。“费率市场化使得车险行业发生恶性价格竞争,车险行业连续多年亏损,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但正是这段痛苦的过程,加上后续监管制度的出台,才让绝大多数财产险公司日渐走向成熟,逐渐回归到承保利润上来,而非一味地大打价格战。”

  正如一家地方保监局一份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表示,伴随着费率管制到费率市场化的转变,费率竞争、利率波动会成为诱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危机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将对费率的监管纳入体系之中,通过对偿付能力的监管,间接监管保险费率的厘定,并通过技术手段,对主要保险公司、主要险种的费率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

  另外,在费率市场化条件下,必须规范市场交易和竞争规则。“增加监管透明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加强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力度,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和预警制度,对恶性竞争者做出及时的惩罚,并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使投保人可以有选择地向资信好的保险公司投保。”

  更为重要的是,业内人士建议,还应加快建立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兼并、收购、破产等市场退出机制,使保险机构在发生偿付能力危机时,能够在确保投保人利益前提下有序退出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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