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贵阳男子刘光荣,用信用卡恶意透支5万元人民币,银行多次找到该男子要求归还未果。无奈之下,银行只好报警。近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刘光荣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除已追缴的1万元外,赃款人民币4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刘光荣今年53岁,家住南明区文昌南路,2009年12月因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光荣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于2007年2月6日拿到该卡。之后,刘光荣多次用该卡进行透支,截止2008年6月18日,一共透支人民币5万元,经农业银行多次催收,至今未还。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光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据此,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