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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保险带动电话销售应防违规操作减少扰民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2010年05月26日10:01

  “您好,我是XX保险公司的……我们正在做产品推广活动,可以赠送您一份保险产品。 ”不少市民都接到过此类电话,如果接受保险赠送,需要提供姓名、地址、生日、身份证号等相关讯息。由于不了解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的行为,以及担心个人信息外泄,人们面对“免费的午餐”显得较为谨慎。

  一家大型中资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本刊介绍,赠送保险其实是保险公司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一般运用于电话销售领域。赠送保险以意外险或短期健康险为主,产品价值一般在100元以内。该负责人称,保险公司希望通过这种体验营销方式,让客户亲身感受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从而加深对保险产品的认识。

  据介绍,保险赠送方式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电话获得客户确认并提供相关信息,将赠送的保单寄到客户手中,客户填好资料并确认回执后即生效。另一种是通过将相关信息发至客户手机,通过短信激活保险公司网站上的保险卡号,从而获得保险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赠送保险也需要有投保过程,因此要求客户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就信息就在所难免。

  不过,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的目的不单让客户免费体验保险产品,更借此提高自身品牌知名度,同时也借机获得客户相关信息,为今后的保险销售“架桥铺路”。

  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寿险公司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违规开展业务,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此,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对赠送保险的内容、保费等予以规范,寿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保险。但向普通消费者赠送保险的,对每人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100元。如向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赠送保险的,所赠送保险的保费不得超过该客户首年保费的5%。

  事实上,有些接受过赠送保险的市民反映:自接受保险赠送后就被保险公司“盯上了”,常常一天能接到数个推销保险产品的电话,让人不胜其烦。

  对此,本刊提醒广大市民,不管以何种形式赠送保险产品,只要保险是真的,且确实免费,就可以大胆接受,毕竟保险产品可以为自己增加一些保险保障。至于是否投保其他的保险,则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取舍。 (乔海金)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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