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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超超无利可图 温州出台房产项目规划监管办法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2010年05月05日14:57
  据《今日早报》报道 温州市府办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许可后规划监管的通知》,对温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下猛药进行监管。

  通知要求,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处以违法建设相应处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规划领域容易隐藏猫腻的环节。近年来,温州出现一些房产商通过变更规划牟取利益的例子,“楼超超”们的出现并不新鲜。

  据了解,为规范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秩序,此前温州曾于2004年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开发项目用地规划管理的通知》,此次新文件发布后,原通知停止执行,那么对于项目违法建设的监管,是严了还是宽了?

  温州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处负责人表示,新文件的监管力度大大加强,突出体现在罚款时“楼面市场价”的选择上。对于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的处罚,2004年的文件要求超出部分“按照中标楼面价的2倍收取超出面积地价款并处罚款”,新文件的要求则是“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处以违法建设相应处罚”。两相对照,一个是按照“出让时”中标的房价罚款,一个是按照“竣工时”的房价罚款。在房价上涨几乎以日来计的市场情况下,该文件的发布让某些“有心”房开因无法承担违规建设的“成本”,而无利可图,甚至不赢反亏;从而达到了有效监管的效果。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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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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