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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员聆听客户意见的“专”与“注”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0年04月22日10:23

   □清波

  尽管保险营销员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都急于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念,证明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尤其是知识和水平,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滔滔不绝的讲话,尤其是不考虑客户的感受,而不注意聆听,反而起不到良好的效果。为此,需要保险营销员要学会在客户发表意见时进行专注地听。

  “专”

  专心。即一个人一心不能二用。保险营销员在聆听客户讲话时,一定要学会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地听,而不应当心不在焉,尤其是不能够左顾右盼,引起客户的反感。

  专门。即保险营销员与客户沟通和交流,在聆听客户谈话时,应当放下手中正在做的事情,十分专注地看着客户。因此,抽出专门的时间,安排专门的地点,并进行专项安排和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专长。即在与客户沟通和交流过程中,一定要学会抓住客户的兴趣和偏好,并抓住其专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发挥。在聆听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提问,激发客户的讲话兴致,从而引起客户的注意。

  “注”

  注意。即需要保险营销员在与客户沟通和交流过程中,尤其是在谈话过程中,要注意精力,观察客户的反应和动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注视。即需要保险营销员在聆听客户讲话时,一定要运用注目礼,要眼神盯着客户,并关掉手机,减少对聆听客户意见的干扰,产生一种良好的效果。在谈话中注视客户,是对讲话内容感兴趣的具体体现,也是尊重客户的一种表现。

  注明。即对于保险营销员来讲,在聆听客户意见的过程中,遇到不同的意见或者有异议的意见,需要营销员养成良好的记录习惯,而不应当在客户谈的正有兴致时,突然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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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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