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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怎样购买保险才保险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3月15日10:23
    读者们普遍认为,一份人寿保险合同密密麻麻几页甚至十几页条款,不明就里的投保人只能听凭保险员解释。即使投保人将病史如实告知了保险员,但保险员为了拿提成的一己私利,还是会让投保人冒着“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风险买下保险。

  而保险公司,宽进严出,签合同时顺利通过;索赔时,只需半天就调出你的住院记录,严辞拒赔,未免不公。

  一笔保单拿下坐享6年提成

  几位保险业务员非常同情陆先生的遭遇,他们向记者自曝行业内幕。他们透露,一笔保单签下来,保险员一般第一年可提成保费的30%,第二年25%,第三年之后可提20%,提成可持续领取6年。在高额提成的诱惑下,保险员遇到有病史的投保人,也会劝导他们说住过院没关系,可以不填。而人寿保险公司对进来的合同一般不会详查,遇到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可轻松查出投保人的住院史,投保人的这笔保险便白买了。

  而保险员当年所说的话又难于取证,投保人只有吃闷亏。

  保险新规出台索赔有理有据

  一位正在打保险合同官司的郑律师告诉记者,他手上的案子与陆先生的投诉极其相似:投保人2003年曾因病住院。2007年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了病史,但保险员说没事,可以买。2009年,当事人因病去世。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出投保人住院病史,以“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投保人家属诉至法庭,保险员这才承认投保人当年确实如实说过住院史。目前此案一审已经胜诉。

  郑律师指出,去年10月起施行的修改过的新保险法中针对这一经常出现的法律空白问题,增加了新的内容: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对投保人是相当有利的。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郭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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