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昨天从松江警方获悉,上海警方破获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首起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件,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
去年,宋某等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可以提供利用POS机虚构交易套现的服务,家住松江的李某因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就与对方取得了联系。据悉,宋某等四人利用开设店面,使用POS机帮李某刷卡套现,而自己则从中抽取1%手续费,在短短的一年中,他们利用三台POS机替人刷卡套现,从中抽取千分之六至千分之十的手续费,套现金额达3000多万元,共非法牟利20多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构交易或者以现金退款的方式利用终端POS机为他人套现的100万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