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泽玲)今日起,酒后驾车行为将与交强险费率实行联动,严重酒驾行为其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60%,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因车险信息平台尚未建成,湖北暂不实行。
日前,公安部与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10%~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20%~30%,累计上浮费率不超过60%,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北京市已出台具体浮动标准。此前,交强险因出险次数不同可上下浮动30%,这也意味着,如果加上酒驾因素,极端情况下车主的交强险费率会上浮90%。
记者昨日采访的武汉多家财险公司均表示,由于湖北车险信息平台尚未建成,保险公司无法获知车主是否有酒驾或醉驾史,无法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
湖北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也将讨论制定与酒驾相关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政策,但前提必须是车险信息平台的建成。据透露,湖北的车险信息平台将于今年六七月份建成,建成后酒驾将正式和交强险费率挂钩。
10万元私家车最高多交600元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计算,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轿车为例,第一年交强险基本保费950元。如出现一次醉驾,按上浮30%计算,第二年就要交1235元的交强险保费,比上一年多交285元。如果出现累计醉驾,按上浮上限60%计算,车主第二年则需交纳交强险保费1520元,比950元高出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