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理财频道-提供个人理财资讯和理财工具服务 > 保险频道-提供保险资讯产品信息的保险门户 > 保险理财 > 汽车保险

北京醉酒驾车交强险费率上调30%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2010年02月26日09:09

  昨日,北京市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以一辆五座家庭自用小轿车为例,其投保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得费率浮动比率”为45%(15%×1+30%×1)。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45(1+45%),应交纳保费1377.5元。

  同样是这辆车,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上一保险年度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则“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得费率浮动比率”为60%。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6(1+60%),应交纳保费1520元。

  据了解,交强险费率浮动不追溯2010年3月1日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将严格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及浮动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提供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录,统一计算交强险保费。

  下一步,北京还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与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挂钩。

责任编辑:陈大伟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