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监局为巩固前期打击保险诈骗工作成果,于近日向全辖下发了《关于开展财产险公司2009年度已决赔案真实性检查的通知》,把打“三假”工作推向更深一步。
以往,财产险公司理赔案一经结案,只要客户未有异议,就卷宗归档无人问津了。这种因循多年的简易性赔案结案程序,实际上却暴露出风险管控上的粗放。借鉴司法审判程序中的监督机制,从保险监管角度指导财险公司对已决赔案进行真实性“再过滤”,无疑能让少数“躲过一劫”的诈骗案件无处隐遁,使因风险管控缺失造成的“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据了解,大连此次检查的时间跨度和性质内容确定为2009年度财产险公司的已决赔案和真实性检查。具体检查分为公司自查和保监局组织力量检查两个阶段,其中公司自查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查处公司内部人员协助客户、修配厂或代理人伪造保险事故、扩大损失造成的假赔案;二是打击内外勾结诈骗保险金的犯罪活动;三是及时追回因虚假赔案而损失的赔款;四是查找公司内控制度在骗赔案件预防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疏漏,主动加以整改;五是将涉嫌保险诈骗的案件和涉嫌参与保险诈骗犯罪的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查期间,大连保监局将组织保险公估机构进行严格的外部审计检查,一经查实问题,将依法处罚。
有业内人士对此指出,大连在常设性打击保险诈骗联合机制基础上再辅助以“赔案真实性两个阶段检查”,使“打、堵、查、防”首尾呼应,保险诈骗“屡打不绝”的现象有望得以根本性的扭转。
(李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