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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东户籍人员跨地社保如何转?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朱宏 实习生 甘琼芳
2010年01月06日09:46

  市民陈先生:我是一位非广东省户籍人员,2006年在广州工作并参保,2008年因工作关系换到深圳并在深圳参保。我想将2005年8月到2007年3月前所交社保转移至深圳社保,请问如何办理?谢谢!

  记者出动: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可凭接收地社保部门的同意接收函(包括接收地社保部门银行账号、开户名等)、身份证(原件)和个人账户手册到广州市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可。详情可向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信息时报记者 朱宏 实习生 甘琼芳

责任编辑:陈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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