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国交 记者 王建春】12月10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向各保险公司印发了《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关于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的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深圳保险业首批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可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一直困扰保险营销员的社保“真空”问题将得到切实解决。
据深圳保监局中介监管处的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深圳市个险营销业务保持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平稳增长,到2009年上半年实现了寿险业53.1%的保费增长。到目前为止,深圳市持证营销员数量超过了12万,其中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占全部营销员总人数的78%。据了解,多数营销员表示,由于做保险代理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因此做的时间越长,对社会保险的心理需求就越大。
今年初,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决定。3月17日,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对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事宜进行了明确。在此基础上,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也向各保险公司印发了《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关于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的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目前,各保险公司开展非深户籍保险营销员的工作正紧张进行,各公司代办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社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成立,各公司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陆续出台。
12月16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将对保险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代办非深户籍保险营销员社保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使深圳代办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社保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